标准字体是指经过设计的专用以表现组织机构名称或品牌的字体,标准字体是形象识别系统中基本要素之一,应用广泛,常与标志一起使用,具有明确的说明性、识别性。
青岛农业大学中文名称的标准字体选自毛体,这是学校形象识别系统中重要的组成元素,在实际应用中,无论放大或缩小,都必须保持标准字体的结构、造型、比例,不得改变字形、字距,不得破坏整体效果和布局。
青岛农业大学中文标准字体:
青岛农业大学英文标准字体:采用英文印刷体Arial,字型为Bold。
标准图形下载:
1. 青岛农业大学校标、标准字、中英文组合标准图形下载.rar(PSD格式,12.6M)
2. 青岛农业大学校标矢量图形.ai(ai格式,9.8M)预览
3. 校标使用规定、中文标准字矢量图形.ai(ai格式,17M)预览4-5页
4. 英文标准字、中英文标准组合矢量图形.ai(ai格式,15M)预览6-7页
5. 校标与中文、中英文标准组合矢量图形.ai(ai格式,23M)预览8-9页
校名字体及校标使用规范
(摘自《关于公布使用学校校名字体及校标的通知》[青农大校办字〔2007〕11号])
(一)关于校名字体的使用
学校校名字样统一确定为毛体“青岛农业大学”,字样图例可从学校校园网公告栏内下载。今后凡涉及校名字体使用均以此为准,不得随意更改和自行设计字体。从即日起,我校各部门和单位制作网页、标牌、印刷品、车辆喷字等,必须使用学校确定的校名标准写法。使用时,可以根据实际需要,将校名标准写法成比例缩放,但不得将校名标准写法做拉长压扁、加粗变细、改向变斜等变形处理,不得私自对字形进行改动。
(二)关于学校校标的使用
校标作为学校标识,主要用于学校对外活动悬挂模型、正式出版物印制图案和学校人员佩带所用。其中在学校部分建筑物或会议室内可悬挂校标模型;在学校主办的大型庆典、学术会议、招生等活动中,可将校标模型或图案用于各种招贴、宣传资料、旗帜和纪念品制作;在对外公开出版发行的各类专业杂志、对外公函用纸上,可以印制校标图案;个人在印制名片时也可印制校标图案。
各单位在使用校标模型或图案时,可根据需要按比例改变校标大小。但在未经校长办公室批准的情况下,不得对校标图案的造型和色调进行改变,同时不得使用不合规格的校标图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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